为规范招投标工作行为,严格依法招投标,确保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合理控制预算,保护公平竞争,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新钢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新钢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新钢中心医院南院院区占地约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建设有19+1层医疗综合楼、6层的行政后勤综合楼、4层的门诊楼、1层的高压氧室、门卫室;北院院区占地约2万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院区卫生保洁、全院的安保(暂不含北院)、停车管理(暂不含北院,另医院合同期内实行院内停车收费系统后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此项内容)、电梯运行管理(暂不含北院)。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外包)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独立接受外包项目,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大型民用建筑的保洁保安及电梯运行管理等、衣被清洗收发的相关服务经验,外包人未处于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法人资格,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没有任何不良行为或违法记录。
4、招标方式:
4.1公开邀请招标。
4.2分项报价:根据招标范围分项报价。各分项要求有月报价,要有人员工资及费用情况(费用包括材料费、服装费、各年节福利费、防暑降温费等),不允许不均衡报价。
4.3招标方有权选择实际服务范围,可要求部分服务项目提前进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5.3开标时间:2016年3 月 21 日9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钢中心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逾时视为放弃投标。
5.4 投标文件要求包括:商务报价函、技术响应文件、公司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资料须密封。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联系方式
新钢中心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罗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