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试、面试合格,下列护理人员被我院录用,如有异议,请在三日内到我院人力资源科反映。电话:629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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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录取公示
添加日期:2016-05-04 浏览次数:4092 作者:新钢中心医院
经考试、面试合格,下列护理人员被我院录用,如有异议,请在三日内到我院人力资源科反映。电话:629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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