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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中心医院关于收费项目整合及服务性收费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余市医保局

《新余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

治疗类、综合诊查类、麻醉类医疗服务

价格项目的通知》

(余医保字[2025]27号)要求,

自2025年10月30日起,

门急诊挂号与诊查费增收项目进行整合,

患者一次性缴纳。

另外,

根据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分级管理的相关政策

和新余市医疗保障局的批复,

自2025年11月1日起,

我院按三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收取相关费用。

整合前后挂号与诊查费收费情况详见下图,

其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详见附件。


此项调整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规范化要求,患者就诊时,使用医保方式(如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结算的,诊查费由医保信息系统按医保相关待遇结算支付。对于未参保或不进行医保结算的,诊查费由患者全额自费承担。


附件: 


温馨提示



① 参保人员请携带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就诊。

② 现有就诊流程不变。

③ 1030日前已缴费的门诊处方正常执行,1030日前未缴费的门诊处方需要医生重新开启,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建议在门诊开单后尽快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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